一七四:超常事件小組

 


     李以瑞隸屬的海灣分局,地近海邊,以面積而言,是R城各分局裡最大的,轄區幅員也是最廣的,同時涵蓋了濱海山坡上的高級住宅區,以及號稱R城罪惡淵藪的東部城區,所以案件量往往大到每年都在喊缺人的程度。
  時值午後最忙的時段,同仁幾乎都出勤去了,連茶水間裡都沒人。李以瑞和宋叔等人的辦公桌都在同一區,整個分局裡就只有他們這裡有人聲。
  李以瑞用吸管喝了一口飲料,說:「等等,所以這個作家,就是寫你們說的那個……那個BL嗎?專寫兩個男人談戀愛?」
  「也不是只談戀愛啦,所謂BL,於業界發展到現在,也只能算是一種類別,通常就是主角是男的,然後會在作品裡喜歡上另一個男的。至於題材則五花八門,有描寫職場生活的,也有商戰題材、運動競技、穿越啦,宮廷劇、偵探懸疑、奇幻故事、恐怖靈異、修仙除妖,什麼都有,主題很豐富。」
  宋叔提到「恐怖靈異」時,李以瑞微不可見地抖了一下,顯然是想到前些日子發生的那些事。
  「其實這部《勇者,你為什麼騎在魔王身上》看似胡鬧,但人物設定得滿用心的。勇者其實一直深愛著魔王,但迫於國王給的壓力,只好虛以委蛇地討伐魔王,並逮捕魔王。」宋叔說著:「故事最開始,勇者其實是想協助魔王逃跑,才假意摸他雞雞,想要解除魔王雞雞上的魔力封印環。」
  「宋叔你研究得好深入……」燄燄感嘆。
  「哪裡,略懂而已。」宋叔謙虛地說。
  「所以是這部作品的作者接到恐嚇信嗎?作者是男性還是女性啊?話說為什麼這種案件也要我來辦啊?我明明就是重案組的。」李以瑞鬱悶地說。
  「好像是上次公車那個事件之後,副座覺得局裡還是得有專門處理『那種事件』的人,所以打算成立一個小組。只是成員有誰、什麼時候開始活動,副座還在跟局長研議就是了。」燄燄說。
  提起公車事件,李以瑞便臉色一沉。
  就在上個月初,海灣分局轄區內發生一起重大強盜案件,有一伙人劫持了行駛中的公車,逼迫車上乘客交出財物,再在公車行駛狀態下跳車逃之夭夭,而且一個月內連續發生了三次,好死不死都在他們轄區。
  那起事件最大的特色,就是歹徒持槍上車後,竟喝令全車乘客不分男女老幼,全部自行脫光衣服,而且還現場將那些衣物銷毀,行逕匪夷所思。這也是為什麼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完東西後,全車包含司機在內,沒人敢追過去的原因之一,畢竟沒人想冒險在東區街頭裸奔。
  雖然那起事件最後好像被順利解決了,但讓李以瑞心頭留下陰影的,倒非事件本身,而是某個出現在事件中的人。
  「什麼叫專門處理『那種事件』?」李以瑞問。
  「就是……你知道的嘛!副座說局長其實很怕鬼,還說宋叔對超自然案件比較有經驗,所以想讓宋叔成立一個Team,專門處理這類無法解釋的、包括但不限於靈異的案件。」燄燄說。
  「成員有誰?」李以瑞發著抖問。
  「副座的意思是,由我挑幾個可靠的小組成員,不過都還是設籍在原本的組,例如像以瑞你原本在重案組,就繼續在重案組,我也仍然是內勤,燄燄原本是交通隊,就繼續辦交通隊的業務,只是當事件發生時,以專案的方式出勤。」宋叔說。
  「呃,交通隊就算了,內勤連偵查隊都不是,也可以辦案嗎?」李以瑞傻眼。
  「反正我只是像神主牌一樣的存在,而且這類型的案件有時候也不會被當成真正的案子,你就當作是報績效的專案好了。」宋叔拍了拍李以瑞的肩。
  「等等!我、我已經確定在名單裡了嗎?」李以瑞滿臉驚恐。
  「那是當然的啊!那起全裸公車搶案,以瑞你是最大功臣吧?要不是你跟小段,我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那是怎麼回事。」
  宋叔笑著說,把手裡的葡萄柚綠茶一口飲盡。
  李以瑞問:「那段於淵呢?他也會在這個小組裡?」
  「小段嘛,他太優秀了,副座不想讓他操心別的事,說這樣他就沒辦法專心在重案組的案件上,重案組沒有小段會有點困擾。所以副座的意思是,暫時讓他以機動的方式,協助這個小組。」
  「就是說沒有我也不要緊的意思嗎……」李以瑞默默地心酸了一下。雖然心裡明白自己和好搭檔的差距,但被這樣赤裸裸地曬出來,還是有點傷人。
  「反正以瑞在小組裡,差不多就等於小段也在小組裡了,他有沒有進來編制都沒差。」宋叔笑著說。
  「說得也是。」燄燄贊同。
  「?」
  李以瑞剛要說些什麼,就看到有個高大的身影進了辦公室。那是個身材修長、臉容英俊,但臉上看不出半點表情,年紀和李以瑞差不多的男性。
  「喔喔!說人人到,小段!我們剛好在聊你還有新小組的事情。」
  男人朝宋叔點了個頭,便逕直走向李以瑞,把一份文件擱在他面前的辦公桌上。
  「我查了。」他簡短地說。
  「喔喔!是之前公車事件的那個人嗎?謝啦!我本來要放棄了,沒想到你還記得。」李以瑞興奮地拿過桌上的文件。
  燄燄在一旁感嘆,「為何李以瑞總是能和小段溝通啊……」
  全裸公車搶案發生時,李以瑞在車上遇到一個男人,就是那個人,讓李以瑞多年的警職生涯出現前所未有的衝擊。事後他一直想追查那位神祕男子,但無論是利用警方內建的資料庫,還是詢問當時同在公車上的民眾,都無法找到任何蛛絲馬跡。
  好好一個人,竟像是人間蒸發一樣,到處都不留痕跡。
  「……公車的監視器畫面,也沒有拍到那個人嗎?」李以瑞看著資料問。
  段於淵做事認真,一旦咬住了案件,非追查到山窮水盡、至死方休不可。雖然李以瑞不想承認,但好幾次遇到難以突破的案件,都是靠段於淵的執著,加上他們那位號稱二十一世紀莫里亞蒂的副座,才讓真相水落石出。
  連段於淵都追查不到的人,李以瑞實在難以想像。
  「但是……但是不可能啊!我還有跟他說到話,還親眼看著他……看著他脫光光……」
  李以瑞有些結巴,回想當時的情景,甚至開始質疑自己的記憶了。
  「會不會是平常慾求不滿,做春夢了?」宋叔笑著問。
  「我再怎麼樣也不會在公車上做春夢好嗎?就算要做春夢,也不會幻想一個男的吧?至少也要是什麼大胸美女才對!」李以瑞沒好氣地說。
  段於淵在一旁望了他一眼,忽然開口。
  「還會痛嗎?」他問李以瑞。
  「喔,還好,這個月都沒怎麼發作。說來也滿神奇的,好像自從全裸公車搶案結束後,就沒怎麼痛過了。」李以瑞用右手撫了下後背。
  段於淵走到他身後,伸手觸碰他後頸的襯衫衣領,把領口往下一拉,露出一部分背脊來。背脊上,脊梁骨的地方顯眼地刻著一道墨痕,像是刺青一樣,但顏色頗淡,形狀看上去像文字,只是字跡潦草,看不出來寫些什麼。文字從脊椎頂端一路延伸到臀部上方,就像是道符文一樣,深深嵌在李以瑞背脊上。
  段於淵用拇指壓著那行文字頂端,沉默了好一會兒,才緩緩鬆開。
  「嗯,好多了。」
  他收了手,抬頭看見燄燄和宋叔都用異樣的目光望著他,看見他抬頭,才紛紛收回視線。
  宋叔咳了聲。
  「咳,所以值得紀念的小組第一個案件,可以開始了嗎?」
  「第一個案件?所以新小組的事已經確定了嗎?不是說暫定?」李以瑞問。
  「副座說讓我們先做點基本的調查,他現在在煩惱別的案件,等他忙完,會公佈正式的編制。」宋叔說。
  「是……黎氏財團鬼宅那個案子?」燄燄問。
  宋叔點了下頭。
  辦公室裡的人都沉默了一下。
  直到李以瑞先開口:「但這個是恐嚇案件,再怎麼說,都應該是人幹的吧?有需要用專案小組特別處理嗎?」
  「但全裸公車搶案,一開始也看不出來是靈異事件啊。」燄燄幽幽地說。
  「好像是副座指定的,副座對案件的直覺一向很準。」宋叔安撫道:「總之先別抱怨了,來看看派出所給的資料再說吧。」
  段於淵便把手上另一個檔案夾擱在桌上,所有人都圍過去看。
  只見檔案夾最上方寫著「AE210174 File001」。「AE」就是海灣分局的代號,為了方便移送R城檢察署時辨識,每個分局都有固定代碼,用以分別分局各類案件的移送書。而「21」就是指年分,後方「0174」,就是案件類別代碼。
  警局裡針對不同類型的刑案,有不同的編號,譬如「021」指的是吸毒或持有毒品案件,「295」是最近很夯的詐欺車手案件,「320」則是最常見的車禍案件。案件類型編號同時也會成為專案小組的代碼,例如緝毒組、婦幼組,以及李以瑞和段於淵所在的重案組,都有相應的代碼編號。
  「174……感覺超級不吉利的啊,難道沒別的數字了嗎?」燄燄說。一般使用代碼都會避開諧音梗,以免晦氣,例如「4」就是其一。另外在警用無線電裡容易搞混的代碼也不常用,譬如「1」、「7」連用,這代碼等於兩種禁忌都犯了。
  「只是代碼而已,不用這麼糾結吧?」宋叔說。
  「174……諧音不就是『一起死』嗎?副座是認真的嗎……」燄燄發著抖。
  李以瑞倒是不甚在意,拿起檔案夾翻閱起來。
  「作者的筆名是『拈草惹草』,本名是『邵羽寒』,女性,R城人,現在還是某大學觀光產業學系的研究生。」李以瑞唸著檔案上的資訊:「拈草惹草從十年前開始,在網路上發表小說,最初是寫玄幻作品的,後來才慢慢進入BL小說這個圈子。本來一直默默無聞,五年前在花田出版社出版《勇者,你為什麼騎在魔王身上》系列後,才忽然爆紅。」
  「十年……真有毅力啊。」燄燄不知為何感嘆了一下。
  李以瑞又繼續唸:「這個系列同時出版了實體書和電子書,銷售量高居同類別排行榜冠軍,因此花田又連續出了系列第二集、第三集。本來預定這個月要出第四集,花田出版社還為此準備了盛大的新書發表會,就辦在R城最大的書店裡,時間是下週六晚間。但是在這週二晚上八點,作者邵羽寒卻收到了恐嚇信,恐嚇信上寫著……」
  「『立即終止新書發表會,如果舉辦的話,我會讓你像公主一樣,死無葬身之地』。」燄燄也湊過來看,跟著唸道。
  「公主?什麼公主?」李以瑞一臉問號。
  「是《勇者,你為什麼騎在魔王身上》裡的角色啊!還是第一大反派。李以瑞,你是不是沒有把小說讀完?」燄燄質問道。
  李以瑞抓了抓頭,「抱歉,我對男人和男人談戀愛的小說真的有點……」
  「《勇者,你為什麼騎在魔王身上》裡的公主,是個心機很重,但表面上裝得很清純,長相也很漂亮的女孩子。她是萊特國王的獨生女,從小暗戀勇者,會用各種方式博取勇者的同情,例如故意在勇者面前摔跤、故意掉進水池裡之類的,總之就是個綠茶婊。」
  「綠茶婊是什麼?」
  李以瑞問,但燄燄沒有回答。
  「她本來是故事裡人神共憤的反派角色,但在第三集《勇者,你為什麼蹲在魔王胯下》的最後卻跳崖了。」宋叔說明著,「故事裡,她在魔王身上下毒,害他差點被神殿裡那群道貌岸然,實則淫穢不堪的神官們輪姦,後來被勇者發現,勇者爆氣大怒,但礙於她是國王的掌上明珠,只能叫她滾,公主就跑去跳崖自殺了。」
  「咦?」李以瑞一愣,「她幹嘛自殺?勇者不是已經放過她了?」
  「嘖嘖,以瑞,你太不懂綠茶婊了。」
  燄燄搖著手指,「她的奸計被勇者察覺,勇者當然會對她深惡痛絕,雖然因為她老爸的關係放過了她,但她從此在勇者眼裡就成了個渣渣,與其這樣,不如不要接受勇者的好意,而在他面前壯烈犧牲,這樣反倒可以給勇者留個印象。」
  「不過第三集的最後,只有寫說她從崖上跳下,再後面就是勇者把魔王抱去附近的洞窟解毒了,所以公主到底死了沒,其實作者還沒交代。」宋叔又補充。
  「附近洞窟?中毒了不是應該要趕快去找醫生嗎?」
  李以瑞舉手發問,但一樣沒人理他。
  段於淵一直站在李以瑞身後沒說話,此時忽然開口。
  「公主不一定會死。」他說。
  宋叔點了點頭。
  「沒錯,我剛才也想到一樣的事。第四集還沒有發售,公主死了沒也在未定之數,但是這封恐嚇信……」
  「卻很肯定公主死無葬身之地!」李以瑞恍然大悟。
  「所以,是知道後面劇情的人幹的?」他又問身後的段於淵。
  「那倒不一定,因為第四集誰都還沒看過。依照武俠小說定律,掉下山崖的人有九成都不會死啦!」燄燄說。
  「咦?所以你們也都沒看過第四集嗎?」李以瑞問。
  「第四集壓根還沒出版,我有跟花田出版社負責邵羽寒的責編聯繫,跟她要第四集的原稿,但是被拒絕了。」
  「責編?」李以瑞問。
  「就是責任編輯。每個作家在出版作品時,都會有個負責其稿件的編輯,替作家編排文案、潤飾文句、抓錯等等,像花田那樣的大出版社,責任編輯有時就像文章的共同創作人一樣,有時甚至要幫忙想劇情。」宋叔說。
  「我有聽說過,《勇者,你為什麼騎在魔王身上》最初投稿花田時,其實被退了稿,是被現在這位責任編輯發掘,才能夠出版,可以說是作者的伯樂呢!」燄燄在一旁插口。
  「可惜這位伯樂態度強硬,不信任我們警方。她認為書還沒有正式出版,原稿要是流出去就麻煩了。」宋叔苦笑。
  「如果公主其實在第四集沒死,恐嚇信卻說她死無葬身之地,這代表什麼?」燄燄問。
  「代表……寫恐嚇信的人,根本沒看過小說,只是看完第三集隨便亂猜?」宋叔說。
  李以瑞吐了口氣,「那不是又回到原點了?根本沒有縮小範圍嘛!」
  段於淵又開口了:「寄送方式?」
  他說得簡短,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意思。
  但凡恐嚇信件,要推敲出行為人的真實身分,其實有兩條路,一是從內容推斷,二就是回溯恐嚇信的發送途徑。如果是以信件的方式寄送,可以用郵戳追蹤送件的郵局,進而鎖定嫌疑人的活動範圍。如果是使用網路發信的電子郵件,則可以從伺服器所在的電商,調取帳號申登人的資料,用各種社群軟體私訊為之的,也能夠透過調查IP位址,知道發信地點附近的基地台在哪。最近幾年常見的恐嚇信都是這種類型。
  「是實體信件,寄到花田出版社。」宋叔翻著資料說,裡頭有出版社提供的信件照片,「但是信件上卻沒有郵戳,不是透過郵局寄件。」
  「所以是……嫌疑人親自拿到出版社的信箱投遞?這樣子嗎?」燄燄問。
  「也有可能請了打手不是嗎?自己投遞風險也太高了。」李以瑞說。
  「監視器?」段於淵說。
  包含宋叔在內的人都點了點頭。
  「我待會會跟花田出版社的負責人聯絡,請他們提供事發前三天的監視錄影畫面。」宋叔說。
  「啊,我今天沒有值班,還是由我去……」
  李以瑞正要起身,局內的通報器卻響了。
  「201案件!201案件!現場請求支援!」
  宋叔等人臉色一變。
  「201」這個代碼,是局內人最不想見到的代碼——意即「疑似凶殺案件」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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