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款名稱: (112年)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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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 本部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,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,整合跨界資源,參與國際展演合作,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,特訂定「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」,補助內容以藝術為核心,結合科技藝術趨勢,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,有助於國際合作、展演交流及國際網絡經營之科技藝術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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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補助對象說明: 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核准立案之法人、公私立大學院校或團體(含公司、工作室、演藝團體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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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單位: 文化部-藝術發展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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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: 推廣科 簡小姐 (02)8512-65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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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 一、補助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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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資料可查詢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