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0-02
112年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,申請截至10月31日
 

條款名稱: (112年)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 

 

 

宗旨:

文化部為培育國內文學創作新秀、提升臺灣文學創作能量,特訂定本要點。

 

 

獎補助對象說明:

年滿二十歲至四十歲(民國91年~71年出生),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(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)。

 

 

受理單位:

文化部-人文及出版司

 

 

承辦人:

楊小姐 02-8512-6472;A11027@moc.gov.tw

 

 

備註:

一、獎勵條件:
(一)創作文類不限,須為全新文學創作,且使用中文或其他臺灣本土語言。
(二)創作期程以一年為原則,計畫因故辦理展延,展延期限最長為一年,並以一次為限。
(三)鼓勵類型小說創作,如推理、法律、醫學、犯罪、科幻、奇幻、驚悚、歷史、武俠等主題。


二、獎勵內容與金額:
(一)基於避免政府獎補助資源重複原則,同一或類似之計畫已獲得本部及附屬機關(構)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、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、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、文化內容策進院或中央政府其他機關(構)等獎補助者,本部不再重複給予獎勵金。
(二)每案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四十二萬元。


三、本案採匿名評審,請勿於計畫書露出個人學經歷等資料。


四、為全面推動無紙化作業,本要點統一採線上申請,申請者毋需再將相關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本部,亦不受理紙本申請。

 

審查說明:

1.收件截止後就申請者資格、申請者應備文件資料及應載內容進行書面審核。
2.預計今年12月至112年1月邀請專家、學者及本部人員組成評審小組,審核申請計畫書及獎勵金額。

 

 

審查起迄日期:

111/11/01~112/01/10

 

 

結果公佈說明:

預計112年1月底前公布獲獎勵名單。

 

相關資料可查詢 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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